我所助力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名高速公司
2019-12-26 浏览次数:1159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01785)(以下简称“成都高速”)于2019年12月20日发布公告,宣布完成对中水电建设集团四川成名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名公司”)51%的股权收购。
成名公司享有国道318线邛崃至名山段高速公路(“邛名高速”)的特许经营权及公路收费权,本次收购完成后,邛名高速与之衔接的成温邛高速在管理上实现统一,有助于强化成都高速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方面的核心优势。
成都高速为一家以H股形式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股份公司,本次收购构成了香港上市规则下的主要交易及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关的披露程序,发布通函提交香港联交所及成都高速的股东大会审批。经过成都高速及各方中介机构数月的工作,本次交易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并于2019年12月16日获得成都高速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泰和泰作为本次交易的中国法律顾问,对成名公司进行了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报告、起草了交易文件、从中国法角度审阅及修改通函,见证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为各方团队确认法律问题或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主要有高级合伙人许正平律师、合伙人何军律师、国际业务部杨岳律师、冯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