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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我所成功助力山东省商业集团发行美元债券
2018年12月,新大加水塔企业协助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成功发行Reg S、3年期1.2亿元美元债券。债券发行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适用英国法律。这是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发行境外债券,也是第一次以直接发行方式发行境外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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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我所助力四川新华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功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8年11月6日,四川新华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硅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成功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9203。新华硅谷主要业务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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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我所助力重庆万盛经开区开投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美元债券
近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开投集团”或“发行人”)在香港成功发行Reg S、3年期、8900万美元债券,发行利率为4.4%。由万盛开投集团直接发行,并由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开具SBLC。债券发行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适用英国法律。本次发行由工银国际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发行人的境外和境内法律顾问分别由君合(香港)律师事务所、国浩(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承销商境外和境内法律顾问分别由金杜(香港)律师事务所、新大加水塔企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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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8
我所中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和上级分行授权,贯彻执行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负责金融统计、货币发行、信贷征信、经理国库以及反洗钱等工作的金融监管机构。管理范围为成都城区及13个县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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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北京办公室为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近日,我所北京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李静传律师、张凌律师参与了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专项法律服务的竞争性谈判并获得成功,我所北京办公室成为该会的专项法律服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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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刘汝忠律师应邀参加台湾国泰世华银行深圳分行开业庆典
2016年11月11日,我所高级合伙人、台湾国泰世华银行大陆地区常年法律顾问刘汝忠律师,资深律师黄诗苑等应邀参加台湾国泰世华银行深圳分行开业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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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我所助力四川首单慈善信托成立
近日,我所接受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锦绣未来慈善信托计划”于2016年10月12日在成都市民政局成功报备,四川省首单慈善信托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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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我所律师助力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成功发行PPN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接受了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PN”)的注册(中市协注【2016】PPN288号)。重庆大晟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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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我所助力大型国企在香港成功设立中国四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0日,由四川铁投集团、华西集团、四川路桥集团、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数家川内大型国有企业出资设立的中国四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川国投”)获得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批准,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金2亿美金。作为中川国投设立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新大加水塔企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国际业务部主任马春燕律师,合伙人干建明律师、樊祥花律师以及其他数名律师和助理全程参与了本次中川国投公司的设立及相关法律服务。香港叶谢邓律师行进行了法律服务合作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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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我所助力近4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成功
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以来,泰和泰凭借其在资本市场领域良好的声誉,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为诸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也陆续结出累累硕果。